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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与思政学院 2019-2020学年省政府奖学金评定细则

发布时间:2020.10.30 浏览次数:

一、法学与思政学院,共有省政府奖学金预评名额16名。

 

二、评选资格

1、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的基本条件如下

    A、我院全日制本科学生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高校在校优秀的学生。

  基本申请条件:

B、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C、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D、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E、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对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给予倾斜。

F、在校期间无挂科和违纪处分。

 

2、根据省政府奖学金评定精神,法学与思政学院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确定具体的省政府奖学金申请条件,具体如下:

(1)智育成绩在本学年(2019-2020学年)班级前10%的同学,方可申请;

(2)省政府奖学金评定总分=智育成绩*0.6+各类奖项得分*0.4 (所获奖项的加分规则参见学生手册《温州大学瓯江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实施办法》);

(3)入围申请后,根据评定总分高低按年段进行排名,根据年段名额分配,由高至低确定获奖名单(如遇评定总分同分者,智育成绩高者优先)

三、名额分配情况:17级(6人) ,18级(6人),19级(4人)。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瓯江学院法学与思政学院党总支。

 

 

 

2020年10月28日

  法学与思政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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