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20 浏览次数:次
为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质量,改进教学方法,同时搭建教师间相互借鉴、学习与交流的平台,根据学校“教学质量月”的相关工作安排,11月19日,校党委副书记王定福带队前往法学院,观摩卢锦泉老师主讲的《法理学》课程。创新创业学院院长王大将、法学院教学副院长朱美宁、法律系主任邹睿,以及校督导李洁、林雅和法学院部分教师代表共同参与了此次观摩与研讨活动。
课堂伊始,卢锦泉老师通过简要回顾前一节课内容并介绍法律责任的分类,自然引出本堂课的主题“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这一设计有效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为新课内容的展开奠定了基础。卢老师通过回顾和介绍法律责任分类,引入了本课主题,并通过案例讨论激发学生兴趣,促进课堂互动。他详细讲解了法律责任的认定与归结原则,并结合实际案例加深学生理解。课程最后,卢老师布置了相关课后任务。
观摩后,与会人员在研讨会上对卢老师的教学表现给予肯定,并就课程建设、教学方式等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了改进建议。王定福强调,作为新时代的教师,应肩负起新的教育使命,不断追求高水平、高质量的教学目标。他提出以下几点要求:一是优化教学模式,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教学内容,严格规范使用马工程教材;二是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提升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完善课程体系,努力构建高水平、高质量的教学模式;三是关注社会热点问题与重大事件,及时将相关案例融入课程内容,增强教学的时代性与吸引力;四是树立教学自信,通过提升教师的形象气质,进一步增强学生对课程的关注度;五是学会借鉴他人经验,年轻教师在学习过程中,要精准区分可复制与不可复制的内容,因材施教,充分发挥个性化教学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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